【本報訊】一名三十五歲技工於六年前經歷一場嚴重交通意外,導致大腦受損,語言能力盡失,記憶力衰退,不但將往事及意外經過忘記得一乾二淨,甚至連母親、胞姊及女兒姓名都忘記。他早前由母親代為入稟,向中華巴士公司及肇事巴士司機索償。法官昨日頒布裁決,原告人蕭亮聲獲判賠償六百六十萬元。
交通意外發生於九六年十月六日灣仔軒尼詩道與天樂里交界處。原告人過馬路時遭一輛巴士撞倒,司機王福榮(譯音)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罪成。案中指肇事巴士司機因與乘客談話分神,收掣不及釀意外。
案件編號:HCPI1096/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