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可憑藉爭拗法律觀點「死都拗翻生」,名門望族何東爵士曾孫、美國執業律師何猷廣想憑藉「不道德交易」為由,將一筆借款列為不合法借款而毋須償還,豈料遇上法律智慧比他更高的法官,不但要將追債案正式審理,更將「不道德交易」在判詞中公諸於世。 記者:梁瑞珮
【本報訊】名門望族後人、何東爵士曾孫何猷廣,遭本港上巿公司互聯控股主席莊友衡兄長莊友堅於去年五月入稟,追討近七百五十萬元欠款。何猷廣竭力擺脫這宗錢債官司,要求將訟訴剔除,聆訊以內庭形式進行,但法官昨頒下判詞,結果揭出「豪門穢史」。原來,莊友堅追討的欠款中包括一筆五十七萬元的召妓費,「踢爆」何猷廣經常與舞女及妓女到酒店「開房」。
莊友堅就追債案的的部份申索項目遭聆案官剔除提出上訴;何猷廣則要求法庭將整個訴訟剔除。高等法院法官馬道立昨頒下判詞,認為案件需進行正式審訊,故判何猷廣申請剔除訴訟敗訴,兼付堂費。
不過,莊友堅提出的部份申索項目仍被剔除,但最受關注的召妓費卻獲保留,法官認為牽涉召妓賣淫與現今社會道德標準之爭議。
判詞指出,莊友堅指稱何猷廣拖欠他近七百五十萬元借款未還。在申索書列出的其中一項,莊友堅指稱於九○至九六年間,何猷廣經常召妓及找舞女尋歡,何猷廣會預訂灣仔駱克道的皇悅酒店或香港華美酒店,然後聯絡妓女或舞女到酒店發生性關係。
莊友堅指稱,何猷廣須以現金繳付肉金,故何猷廣聯絡他,問他借錢付肉金。此外,何猷廣亦會要求莊友堅或其弟莊友衡替他預訂酒店房間,以供他尋歡作樂。因此,於九四年二月至九六年八月期間,莊友堅曾先後多次借錢給何猷廣,更親自將現金帶到酒店交給何猷廣,其中一次則透過莊友衡交給何猷廣,另有四次替何猷廣訂酒店房。然而,何猷廣至今未還款項。
代表何猷廣的大律師指出,借款目的是作「不道德交易」,基於公眾政策,借款屬於不合法,故不應獲得討回。不過,法官拒絕接納,法官指出,雖然賣淫活動令很多人感討厭,但借錢給人召妓是否導致借貸協議不能執行,確會引起爭議。法官表示,妓女本身是合法,當局也向她們徵收入息稅,顯示她們獲得某種社會接受性。況且,在港很多合法場所亦有妓女或舞女,故莊向何追討欠款案需展開審訊。
案件編號:HCA190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