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李活女星雲露娜維達牽涉的高買案,經陪審團退庭商議兩日後,一致裁定雲露娜嚴重盜竊及損毀他人財物兩項罪名成立,而爆竊罪名則不成立。主審法官已定於下月六日宣判刑罰。
荷李活女星雲露娜維達(WinonaRyder)前日繼續以一身黑衣出現比華利山高等法院,由於法庭內有攝影機錄影,因此清楚見到雲露娜在陪審團宣布結果時,一直坐在代表律師積拿高斯(MarkGeragos)身邊一動也不動,神情肅穆。直至法官宣布雲露娜兩項罪名成立後,她由最初的呆若木雞回復正常地與律師談話,她在庭內等待期間更與女庭警輕鬆交談。
現年三十一歲、曾兩度獲奧斯卡提名的雲露娜,去年十二月於比華利山SaksFifthAvenue百貨高買價值約五千五百美元(約四萬三千港元)貨品,根據法例她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但在審訊期間咄咄逼人的檢控官安朗度(AnnRundle)於聆訊結束後,在庭外向記者表示她不會要求法官判處雲露娜入獄。
安朗度說:「雲露娜係一個好人,今次審訊唔係針對佢為人,而係佢嘅行為,我哋從來冇諗過要佢坐監,我哋只係想維達小姐為佢嘅行為負責任。」她續說:「我認為我哋用緩刑守行為、社會服務同歸還損失畀間百貨公司會比較適合。」而雲露娜在庭外亦首度回應記者的提問,她說:「多謝大家,唔好意思,我𠵱家真係講唔到嘢。」
此外,雖然雲露娜被判罪名成立,但業內人士卻認為荷李活是與別不同的地方,現在正好是時機為雲露娜製作電影,令她的事業更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