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東長孫何鴻章早年與堂姊「十姑娘」何婉琪相戀,當時因兒子尚幼,遂交託何婉琪代兒子持有公司股份,兒子長大後,欲行使股東權利,要求高等法院下令何婉琪給予授權書不果,昨日亦被判上訴失敗。
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在判詞中指,身為股權受益人的何鴻章兩名兒子,既然同意受信託關係約束,便必須讓信託人何婉琪履行她的職責,若二人要取代何婉琪,只需中止信託關係,實在無權要求獲得股份所有權利之餘,但不承擔持有股份的責任。
涉案公司是何鴻章的HotungEnterprisesLimited及HotungInvestment(China)Limited,何鴻章在七九及八○年,先後訂立信託契,以何婉琪代兒子AnthonyEricRyanHotung及SeanEricMcLeanHotung等,持有該公司的股份。
案件編號:CACV31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