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律政司官員向立法會議員透露,政府正考慮在是否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發表白紙草案問題上採取折衷方案:在藍紙條例草案刊憲開展立法程序前,先發表條文性的文件讓公眾參考,但不會把那些文件稱為白紙草案,也不會因此延長諮詢期。
但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質疑,即使有條文也要有時間諮詢:「最緊要係畀幾多時間我睇,時間唔夠就畀出嚟都冇用!」
發表白紙草案意味着有第二輪諮詢,很可能令明年七月前完成立法的願望落空,因此政府堅拒發出白紙草案。但在強烈的輿論壓力下,保安局決定先在藍紙草案發表前,先發出一份法律條文文件諮詢意見,但不會延長諮詢期。這個中間落墨的建議已通知了部份行政會議成員。
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認為,發出白紙草案的精神並非紙張顏色,而是可以看清楚條文。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昨在立法會公聽會上則強調,二十三條立法是史無前例的重要法案,政府不應「單刀直入」用藍紙,應該發出諮詢文件和白紙草案,廣為收集意見後才立法。
他又批評現在沒有法律條文可以討論,一切只是「估估吓」,猶如與影子較量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