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黃焯勝涉以胸部撞女助理胸部和用手指「篤」膊案件,昨被裁定兩項襲擊罪名不成立釋放,出庭作供的合夥人律師林羽雄反被裁判官斥責,指林供稱目擊撞胸「篤」膊等動作,卻無記錄在警方供詞內,盤問下口供前後矛盾,早有預備揑造證供,事件令林及其專業蒙羞,而事主曾供稱林替她安排不需就強積金供款,他亦可能另涉刑事罪責。
律師林羽雄昨供稱,當日他步出辦公室,見到被告以胸撞女助理的胸部,並「篤」其膊三至四次,但林在警方供詞中並無提及「篤」膊事件。林接受盤問下,初指曾向警員提及,瞬間又稱忘記講述。裁判官沈小民在證供審結後表示,如發現有人違規,會將事件轉介律師會調查,並要求林羽雄作供後留在公眾席。
裁判官判案指,事主性格並不怯懦,相信她於案發首日,遇襲便會即時報警,除非是她揑造誇大言詞,林羽雄的供詞前後矛盾,並將責任推卸警員,他與事主供詞相近,顯然夾口供,林身為律師,竟在庭上砌詞說謊,令他和其專業蒙羞。
被告黃焯勝(四十九歲),被控於今年四月十至十一日,兩度在黃焯勝、林羽雄律師行內,襲擊一名三十七歲女私人助理。
案件編號:WSCC14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