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高級督察林秀華聲稱因警隊下令禁止染髮,令不時局部漂染頭髮的她,遭受上司迫害,更要面對紀律聆訊,她指警隊嚴打染髮並不合理,亦要求擱置紀律聆訊,遂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但法官鍾安德昨在內庭頒布判詞,拒絕受理此案。 指染髮受迫害 林秀華於八七年加入警隊任見習督察,九四年升為高級督察,去年七月調往旺角警署。林秀華會將頭髮局部漂染,去年一月警隊訓令警務人員須保持頭髮原本及天然顏色,她指受上司迫害。 案件編號:HCAL17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