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癡情的士司機以為背夫偷漢、離家出走的妻子願意復合,惟一次偶遇見妻在舞池與第三者親暱跳舞,憤然出拳打妻,他昨承認襲擊控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打女人非男人,又勸她「拿得起,放得低」,「分開好過被人瞞騙。」
被告許錫明(四十三歲),報稱的士司機,昨在沙田法院承認於今年九月十二日在沙田沙角商場家樂酒樓襲擊分居妻子。
案情表示,案發晚九時許,被告在酒樓見妻子與第三者跳舞。他怒極衝入舞池拖走妻子及揮拳打她的左臉、背脊及手臂。
他將妻拖至酒樓外揮拳打她,途人見狀報警。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育有兩名子女,去年妻子結識第三者離家。被告與妻一直有聯絡,希望復合。妻終肯離開第三者。案發當日被告內急酒樓撞破妻仍與該男人才犯案。
裁判官吳蕙芳聞言斥責說,「男人唔應該打女人,你唔係男人。」
她說:「有緣相聚,分開咗就分開,佢唔係你嘅財產,你打佢身體,你搶唔到佢嘅心,你四十幾歲人,開竅啦。」
裁判官表示:「我唔係教你分妻,俾你睇到,唔係壞事,畀你睇清楚,唔再被人呃。」案件押至本月十七日始判。
案件編號:STCC13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