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北京政府及特區政府來說,香港人權監察這個組織不僅是那些「心裏有鬼」的團體,而且也是最不識時務的團體;因為到了今天,香港人權監察依然在反對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依然在批評立法將令香港淪為一個壓制人權的地方。而且人權監察並非只是批評,更積極游說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關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對香港的影響,希望能動員國際社會的力量迫使北京及特區政府臨崖勒馬,不要強行訂立惡法。像這樣的行動,怎能不被視為「心裏有鬼」、怎能不被視為不識時務呢?
但是我們認為香港正正需要更多這些不識時務的意見,以向特區政府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女士清楚說明,市民並不支持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
更重要的是,人權監察反對立法絕不是一時的情緒反應,而是經過縝密思考及研究的。根據該會的研究,特區政府一旦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將對香港造成多方面的壞影響,包括收窄傳媒及市民的言論空間、損害香港跟台灣的貿易及其他聯繫、挫傷海外人士包括海外投資者對香港的信心、侵損市民的自由生活方式等。
套用人權監察的說法,這些轉變、這些損害將令香港從一個自由社會蛻變為一個壓制自由的地方(arepressivestate)。像這樣的轉變,市民怎能不反對呢?
此外,人權監察更指出,《基本法》二十三條的部份立法建議例如防止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的規定其實跟《國際人權公約》是不相符的,因為有關規定勢將會削弱公民的言論及結社自由。面對這樣的矛盾,特區政府該做的其實是向北京政府游說及解釋,要求北京政府不要引入像顛覆這樣的概念。
只可惜特區政府不僅沒有保護港人基本自由及權利的責任向北京爭取,反而照單全收這個定義含混、政治色彩濃厚的內地法律概念,這只有說明政府所謂致力確保港人權利不因《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而受損只是一句空話。
我們十分同意人權監察提出的批評,更希望特區政府能仔細研究人權監察提出的建議及理據,並重新考慮是否有需要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
對我們來說,現時根本沒有需要進行《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
(圖)一旦香港政府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造成的影響不單是損害港人信心,而且會嚇怕海外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