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太指傳媒不應濫用自由<br>《3周刊》被列三級禁書

陳太指傳媒不應濫用自由
《3周刊》被列三級禁書

【本報訊】繼刊登女星裸照的《東周刊》遭列為三級禁書後,刊登同一幅照片的第一百六十期《3周刊》,昨日也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三級淫穢物品,五日內不提上訴,便需面對檢控,最高刑罰是罰款一百萬元及入獄三年。《東周刊》至昨日仍未向淫褻物品審裁處就評級要求上訴。

《東周》投訴逾千宗
《3周刊》昨日發表聲明,指已將事件交由律師處理,該刊總編輯倪四海表示,不會就事件作出評論。截至昨日下午五時,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共接獲三百七十一宗市民對《3周刊》的投訴,至於對《東周刊》的投訴,則累積至一千零九十六宗。
前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也開腔回應《東周刊》事件,說社會對事件反應激烈,顯示社會有一定道德標準,不容輕易踐踏。她認為傳媒有自由的同時應有責任,希望各傳媒能研究引入自律機制,防止個別傳媒濫用新聞自由,「市民亦可以有實際行動,包括罷買、罷睇嚟監管」。
另外,香港青年協會的一項調查顯示,在五百四十八名受訪的青年當中,約八成人認為,《東周刊》事件反映了本港社會存在「邊罵邊看」的雙重道德標準,而讀者對助長傳媒歪風,也需要負上責任。

青年感道德水平差
該項調查在本月四至五日進行,抽樣訪問十五至三十四歲的青少年。調查結果發現,受訪青年認為本港社會的道德水平欠佳,以十分為滿分,評項平均只有四點七分。
其中逾四成的受訪青年認為,本港社會的道德水平較一年前下降,而受訪青年對《東周刊》事件,主要感到同情、憤怒、或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