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騙財輕判做義工

女警騙財輕判做義工

【本報訊】單親育有五歲兒子的軍裝女警,隱瞞部份負債紀錄,向財務公司借十五萬元,早前被裁定三項欺詐罪成,裁判官昨指借貸人隱瞞負債紀錄的情況愈見普遍,當局設立正面信貸資料庫,間接傷害市民的私隱權,姑念被告是替欠債父母借貸,不想其子喪失父母照顧,格外開恩,輕判她履行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

念單親媽媽育幼兒
裁判官阮偉明表示,隨借貸人隱瞞負債紀錄愈見普及,銀行和財務公司現正計劃設立正面信貸資料庫,互相交換客人資料,被告行為打擊商業社會中的互信,傷害社會大眾享有的私隱權,姑念被告非因個人惡習借貸,純粹為助家人還債,考慮她是單親媽媽,育有五歲大的兒子,格外開恩,輕判社會服務令。
被告徐穎儀(三十一歲),隸屬西區警署軍裝巡邏隊,被控三項欺詐罪名。案情指她,隱瞞沉重負債紀錄,分別向三間財務公司借貸共十五萬元。
案件編號:WSCC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