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師黃焯勝涉於今年四月,在律師樓內與合夥人爭執期間,不滿對方的女私人助理「以下犯上」闖進辦公室內干涉,先將女子喝走,再以己胸撞她胸,手指「篤」她肩膀,更聲言要將她辭退。翌日雙方重遇,女子再遭該律師撞胸「篤」膊,才報警求助,律師否認兩項毆打控罪,案件昨於西區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被告黃焯勝(四十九歲),任職律師,否認兩項普通襲擊,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十至十一日,在黃焯勝、林羽雄律師行內,兩度襲擊三十七歲女子。
女事主供稱,她於今年四月十日下午,聽到被告與林羽雄在辦公室內爭執,突然傳出「嘭」聲巨響,即衝入房間了解,乍見被告將林枱上的文件篋翻倒,她便指摘對方行為粗野,怎料反遭對方喝罵,斥她「冇大冇細,呢度唔輪到你講嘢,你同我躝出去」,她見兩人安好,沒有發生碰撞,便返回工作崗位。
事主續稱,被告緊隨其後,走到她的身旁,沿途不斷喝罵,聲言將她辭退,當她從自己座位站起來想作回應之際,被告突然用胸撞向其胸,並用手指「篤」其肩膀,雙方口角爭持期間,被告更將她枱上的文件篋翻倒,用腳踢櫈,把她迫到牆身,差點失去平衡,幸而林從房間趕至,為她調停解圍,安排她到房間休息,被告稍後仍未死心,乘着與她擦身而過,又用臀部撞她。
事主指出,被告翌日返回辦公室時,又走到她的工作枱,重複說要將她辭退,其間不斷用胸撞其胸部,並用手指「篤」其肩膀,被告「一次又一次的侵犯」,令她感到怒不可遏,終於決定向林作出投訴,並向警方舉報遭人非禮,惟至錄取口供之時,因為女警不懂寫許多字,她又沒有斟酌用字,才冇直接指控對方非禮。
辯方律師表示,今年四月十日,事主闖入林的辦公室後,不肯離開,更罵被告「好cheap」,「係個好cheap嘅律師」,被告與她發生口角,雙方卻無任何身體接觸。案件將於明天續審。
案件編號:WSCC14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