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以裸照做封面,有雞先有蛋,自以為摸對了讀者的偷窺口味。今次女星裸照一出,證實雜誌捉蟲,摸錯了石頭過河,過河損將,以本傷人,名譽掃地。
但刊登裸照,是否就是低級趣味?又不盡然。
譬如說,董特首為了調和民間沸騰的反政府激憤情緒,有可能聽從師爺獻計,自拍一輯三點盡露的裸照,交予雜誌社獨家刊登。董特首的裸照,論重要性,應該拍得住中央領導人,僅在江主席之下。既然江主席碧波露點、穿孖煙囪型仔泳褲的通訊社照片,在特區傳媒間獲得廣泛推許甚至頭版報道,受歡迎是無可置疑的。董特首的裸照,效果與作用卻是剛好相反。假使女星裸照招惹六百零十宗投訴,董先生的,應該更勁,起碼那八百人選舉團,肯定一人一票,表決要雜誌社執笠!動員三十一萬左派工會力量,到雜誌社燒書擲蛋!人多勢眾,律政司很快接手跟進。基於公眾利益,律政司主導的傳媒頭上那把刀,開始遙控運作。色字頭上,手起刀落,特區政府設陷阱搞垮傳媒,使鬼等廿三條通過咩!
高官局長以後犯事,不必九十度鞠躬,考慮以裸照贖罪,大跳NakedTango,轉移視線,遠比道歉容易。市民是否接納?噢,已經孑然一身的局長高官,確實冇利益衝突嘛。天地不容,頂天立地的董班子,擁躉多的是,儘管做「科騷」吧,引起公憤,亦不怕遭停職。問責,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