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年七年二十一日,北京中級法院判決書稱:「鮑彤於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七日二十時許,在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辦公室,召集本室工作的十餘人開會,鮑彤在會上講,他很可能不能和大家一起工作了,可能被審查等。二十二時許,當該室幹部高山得知鮑彤的講話內容後,就國家的一個重要機密情況問了鮑彤,鮑彤向高山洩露了國家重要機密。」
高山聽過鮑彤的話後,憑自己的消息和本身分析判斷,跑到鮑彤辦公室開門見山地問:「紫陽下來是甚麼範圍知道?」鮑彤回答說:「範圍很小」。就因這四個字,鮑彤的「洩露國家機密」罪成,判刑四年,加上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五年,合共入獄九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