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十二年前遭拍下的被虐裸照上了周刊封面,半天迅速銷清。讀者既愛品黃,又投訴雜誌不雅、教壞細路。大眾的道德操守屬於騎牆一族,已是香港見慣的不怪現象,但今次事件牽連綁架勒索刑事案情,重案組已插手跟進,律政署有理由以「公眾利益」為依據,授權有關部門蒐集證據,單方面向有關涉案人士起訴。
雜誌向娛樂圈人埋手,收買被虐裸照,助紂為虐,無從抵賴。雜誌成為賊匪的協作人,賊幫犯事,收夠勒索黑金後,還把「剩餘物資」向傳媒兜售,一雞兩吃。傳媒甘於同流合污,工種轉型,不可能冀求公信力上漲。傳媒頭上那把刀,讓律政司一聲令下,火速閘下來之時,正是傳媒砍頸,自毀前程,與人無尤。
女星出事,圈中人指摘雜誌,無懼得罪猛人,激動之情叫人禁不住假想:倘若雜誌刊出城中富豪年前遭綁架,傳聞過程中受盡凌辱,裸露半身瑟縮紙皮箱中的照片,有關集團,會否怒極抽掉所有廣告?甚至在雜誌未出街前,通知律政司,搵人封社拆版,令刊物無緣見光?
假想歸假想,女星裸照出事的新聞,尼泊爾也有一樁。女星卡爾基的裸照遭《人民信心報》刊登後,受不住男友和陌生人的嘲諷,幾天後上吊輕生,年僅24歲。報道指卡拒絕跟一名前政府部長上床,扯皮條的警員強拍裸照勒索她。看來,香港的有色惡勢力生態,很快會趕上尼泊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