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脫盜竊罪 警罕有再提控<br>女作家承認浪費警力罪

打脫盜竊罪 警罕有再提控
女作家承認浪費警力罪

【本報訊】二十七歲女作家涉於便利店偷竊傷風素被擒,辯稱想知悉偷竊者的反應,用以獲取靈感,引發她寫作有關社會問題的文章,並無犯罪意圖,經審訊被判無罪釋放,卻被警方依據證供,罕有地控以浪費警力罪名。女被告昨於庭上承認控罪。案件押至十一月二十五日,以待領取被告的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臨床心理學家報告判刑。

涉偷藥品傷風素
被告梁敏玲(二十七歲),報稱作家,過往曾經偷竊,昨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導致浪費警力罪,指她於今年四月一日,在將軍澳尚德邨OK便利店,向警員陳錫釗作出虛報,承認曾在便利店內偷竊一包幸福傷風素,而事實上只作為寫作的測試,誤導警力浪費。

先認貪念後反口
案情透露,今年四月一日,被告在便利店偷竊一包傷風素後,失手就擒。她在警方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念犯案,在案件提訊時,否認一項盜竊罪名。她在審訊期間,供稱只作實驗,圖了解偷竊者的反應,用以獲取靈感,寫作有關社會問題的文章。裁判官最後接納其辯解,判她無罪釋放。被告稍後因浪費警力罪再度被捕。
法律界人士謝連忠表示,除非被告提供足夠理據,證明犯案是為獲取靈感,否則法庭鮮有接納這種荒誕的辯護理由,警方可根據有關人士於任何時間,所作的口供進行起訴,但按被告在審訊時所作的證供,改控其他控罪,便屬較為罕見。
案件編號︰KTCC652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