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絞刑台在赤柱「香港懲教博物館」展出。本城廢除死刑已三十六年,仍有市民樂於參觀這(模擬1946-1966年間)奪命索。免費的。
絞刑是頸套麻繩圈,頭笠帆布袋,雙腳繫沙包,行刑至氣絕為止。外國的絞刑有用繩子把死囚雙腳紮牢,再用絞架繩索把頸部勒緊,一聲令下,腳下活動地板向兩側分開,雙腳懸空,吊死在自身的重量下。
這天剛好翻書,中國式舊上海的絞刑,原來名副其實是「絞」而不是「吊」:──需由兩名劊子手配合默契方可完成。先在刑場豎立一根木樁,樁端開個小洞,絞索自洞中穿出。死囚掀跪在地,反綁在木樁上,絞索套牢脖子。再取一根長約三尺的木棍與脖子同圈在絞索內,外面打個死結。行刑時,劊子手甲在死囚身後,手執木棍兩端,以緊貼脖子處為軸心,左上右下「把軚」般絞動,漸漸索緊。劊子手乙則雙手上下左右,不停地揉動死囚的肚皮──因絞索愈緊,他體內一股氣無法排出,致令肚皮不斷膨脹,乙需揉動引導其氣從肛門排洩,免肚破腸裂,保證絞刑的「質量」──全屍。所以過程徐疾相配。
這樣看來,即使行刑,也算是種藝術,亦是最後的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