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雖然醫管局《病人約章》列明,病人有權知道醫生用藥名稱及藥物可能產生的副作用,但一項關於精神病康復者使用抗精神病藥的調查顯示,在四百六十七名受訪者中,有兩成七人不知自己服用藥物的名稱,另有近八成半受訪者不知道服用藥物後會有「伸脷」情況出現。負責調查學者希望醫生能主動向病人提供藥物資料,確保病人權益得到保障。
浸會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趙雨龍批評,有部份醫生認為抗精神病藥不會「食死人」,因此不向病人透露藥物所帶來的副作用,如疲倦、口乾、伸脷及手震等。此外,他又要求醫管局將副作用較少的「第一代」抗精神病藥物,不要列為「非必要」類別,讓精神病康復者可用較低價錢,得到較好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