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傳媒要追究 犯罪者更要嚴辦 - 盧峯

蘋論:傳媒要追究 犯罪者更要嚴辦 - 盧峯

《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事件,在過去兩天有突破性發展,《東周刊》的高層管理人員固然因有關錯誤而道歉及辭職。《東周刊》的老闆楊受成先生更宣布《東周刊》即時停刊。這種承認錯誤及為錯誤承擔責任的態度雖然不足以補償受害人因刊登照片而受到的傷害,但至少是對所犯錯誤的一種交代,並且讓公眾看到傳媒跟社會上其他機構一樣受到公眾的監察及監督,當市民普遍認為傳媒的做法、傳媒的報道違反公眾利益時,有關的傳媒將受到公眾的反對及制裁。

全力緝捕擄人歹徒
然而除了刊登被虐照片的傳媒當受到譴責、該承擔責任外,我們認為當年擄劫受害女星,對她進行虐打及強迫拍下她裸照的犯罪分子或集團更需要全力追究,將他們繩之於法。因為他們不僅對女星造成的傷害最大,更直接威脅社會的治安及市民的安全。
事實上強行把無辜市民擄走及施以虐待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它是對市民個人生命安全的直接威脅,也是對市民個人尊嚴的極大侮辱。更何況這些犯罪分子在擄走受害人後還強行拍下她的裸照,對她造成更大的傷害。若果我們的社會任由這樣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對這樣的嚴重罪行不加以追究,那只會助長犯罪分子的氣燄,令他們感到本身可以凌駕在法律之上,不受法律制裁。這樣下來,有關的犯罪分子將會更敢於採取非法手段、暴力手段對付一般市民,這不是將大大增加對市民人身安全的威脅嗎?

不容放過幕後策劃
更重要的是,若果任由這樣嚴重的罪案不了了之、若果任由犯下如此嚴重罪行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將會向公眾以至國際社會傳達一個錯誤的訊息,認為一些「有勢力人士」真的可以凌駕法律之上,認為本地執法當局對打擊嚴重罪案無能為力。這不僅將損害市民對政府公平執法的信心,更將挫傷香港的國際聲譽。因此,特區政府執法部門實在有必要加緊調查這宗案件,以期早日拘捕策劃及直接參與的犯罪分子。
我們不知道受害人當年在案發後為何沒有向警方求助,但我們希望受害人及其他知道案件任何線索、情況的人能盡快與警方聯絡,讓負責調查的警務人員能掌握更多案件的情況,並盡快把涉案的犯罪分子拘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還受害人一個公道、才能去除威脅香港治安及市民人身安全的一個隱患!
(圖)影藝界及市民對女星被虐裸照的怒吼,應可使執法當局全力緝捕策劃人及下手的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