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不容,港人受落 - 王岸然

天地不容,港人受落 - 王岸然

《東周刊》刊登一幅女星早年被擄劫時被迫拍下的裸照,受到輿論罕有一致的譴責。《聖經》有言,誰沒有犯錯,可以拿石頭擲人。高度淫賤是兩報兩刊;廣義上的下流與不道德,傳媒個個有份,這些事實,原來是二十三條也管不了。大家一起將罪孽推到一本周刊身上,是否會心理上好過一些?
因為受害人是明星,演藝人帶頭強力譴責,所以成為頭條。實則香港媒界對各類罪案的受害人,從不尊重,競相以刊登死屍為頭版照片,又幾曾見過這麼齊心的譴責?這些現象的背後,其實是傳媒要作殘酷競爭的無奈,傳媒工作者早已為了飯碗的保存而到了必須不擇手段、迷失人性的地步。

但更怕的,不是有人這樣做,而是港人受落這些做法。傳媒運作已經非常科學化(筆者不想用專業化的形容),每一個決定都是經過市場的調查與經驗的積累,若非港人愛看這類新聞與照片,傳媒又怎會樂此不疲?《東周刊》這一期轉眼賣光,就已是最好的證明,這其實不是傳媒的病態,是廣大香港市民的病態。
政府與政客都馬上順應民意,要作勢追究甚麼,但有效嗎?法律上可做的可能是沒有,若然重提要成立傳媒評議會之類的組織,傳媒又會基於自身利益而反對,筆者也認為會有前門拒狼,後門迎虎的結果。
唯一可行的,反而是人民的力量,大家罷買《東周》一段時間,而且不能單是這次,其他媒界有失德之時一樣。可惜以港人的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