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代理回贈食言

美聯代理回贈食言

本報早前曾報道,有讀者投訴透過美聯物業購買住宅單位時,獲美聯物業代理承諾給予現金回贈,惟其後美聯物業食言。本報其後再接獲三位讀者對美聯物業的類同投訴。地產代理監管局呼籲消費者買樓時,要求代理以書面列明所承諾優惠,以免出現紛爭。

買樓聲明現金回贈
其中李先生及鍾小姐稱,他們早前被美聯物業代理游說,分別購買長沙灣昇悅居之住宅單位,當時對方明言會給予現金回贈。可是追討時,代理卻否認說過會有回贈。另外,林小姐購買馬灣珀麗灣單位,美聯未依承諾作出回贈。

聲稱從未作出承諾
美聯物業函覆本報以上三個投訴個案時,全部否認職員曾答應提供回贈。其中李先生個案,美聯指出,根據該公司政策,有關回贈事宜需在簽署合約前確定,惟李先生直至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並未要求有回贈,代理亦從未作過此項承諾。至於林小姐及鍾小姐,他們雖有要求該公司作出現金回贈,但有關代理已拒絕。
(○九一一四六)(○九一一四九)(一○○九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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