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多個演藝、教育、婦女、勞工團體及立法會議員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東周刊》刊登受害女星的裸照。這些團體更呼籲公眾向有關政府部門作出投訴,並罷買刊登該批裸照的《東周刊》。
我們對於《東周刊》刊登風化案受害人的裸照感到非常震驚及失望,認為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不僅令受害人蒙受嚴重的傷害,也將削弱公眾對傳媒的信任及信心,這對維護香港的新聞自由將是有害無益的。
首先應該看到,風化案受害者在身心方面都已受到嚴重的傷害,她們除了需要執法人員替她們追緝犯案者、制止罪犯繼續傷害他人外,更需要大量的輔導、支援及休養空間,讓她們可以逐步把可怕的經歷忘卻、逐步讓傷痕愈合。
而絕大部份新聞傳媒也了解保障風化案受害者的重要性,故此在報道有關案件時不會刊登受害人的照片或一些足以洩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以避免受害人承受更大的壓力。
可現在《東周刊》不單在毫無必要、毫不涉及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把多年前的舊案翻出來,並把受害人受虐、被凌辱的照片作為封面照片刊登。這樣的做法跟盡量保護風化案受害人的專業守則不符,更是對受害人的一種嚴重侵害;情況就像迫受害人在十多年後重新經歷一次被虐打、被凌辱一樣。像這樣不符專業守則、像這樣肆意侵害風化案受害人的做法,當然該受到批評、當然該受到譴責。
此外,《東周刊》這種不負責任的報道手法對維護及鞏固香港的新聞自由也是不利的。
要知道本地傳媒之所以能迫使特區政府變得更透明、更開放,靠的是公眾對傳媒爭取知情權的支持;然而現在《東周刊》的做法卻讓公眾感到傳媒濫用了公眾託付的權力、濫用了知情權,傷害風化案中的受害者。
結果公眾對傳媒的信心及信任便會下降,從而削弱他們對傳媒反抗政府控制、爭取更大言論空間的支持。這對維護新聞自由、這對新聞傳媒爭取公眾支持反對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不是有害無益嗎?
(圖)《東周刊》以女星受虐裸照做封面,惹來各方斥責,不但損害受害人尊嚴,也濫用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