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否認裸照迫做愛

男子否認裸照迫做愛

【本報訊】年輕電腦程式顧問涉向提出分手的女友施威嚇,要求她於清晨時分到其紅磡寓所做愛,否則將她的裸照上載互聯網發放,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否認刑事恐嚇罪,裁判官將案押後明年一月十六日審訊,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胡思維,二十六歲,任職電腦程式顧問,控罪指他於本年八月九日在紅磡邨紅暉樓某單位,威脅姓簡女子,意圖迫使她與其發生性行為。
控方指,被告在ICQ認識女事主,兩人發展成親密友人,被告曾替女事主拍下裸照,但其後女事主提出分手。事發於凌晨時分,女事主致電被告表示要執拾回自己物品,被告遂出言威脅,着她要在早上到其寓所跟他做愛,否則將她的裸照放上互聯網發放。
案件編號:KCCC1754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