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數碼信息(250)主席于品海被一名外籍人士入稟高院,要求頒令于氏履行一份1995年所訂合約,繳付3900萬元作為購入300萬股智才企業股份的代價,否則應對有關股份行使扣押權。
該入稟者名為JethanandHarkishindasBhojwani,聲稱于品海於1995年間同意以3900萬元,購入300萬智才企業股份。智才企業乃明報企業(685)前控股公司,據最新的公司註冊紀錄顯示,智才現由于氏及屈家寶共同持有,各佔1股。
于品海於1994年因為隱瞞刑事案底退出明報後,事業開始走下坡,更披露一筆由智才擔保,明報企業借予約2億元的貸款,至今仍未歸還,明企已於1998年入稟追討。據明企2002年年報透露,向智才追討約1.86億元債務的訴訟,明企已透過律師完成所有審訊前程序,案件排期於明年1月開審。
于品海一直未能成功發展其傳媒事業,繼97年退出台灣傳訊電視後,2000年底他旗下的香港網絡電視本來投得本港收費電視牌照,但去年初宣布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