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決心替《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最初的策略是避重就輕,並且打算快刀砍亂麻,拒絕以白紙草案進一步諮詢公眾。
馬國明
開始時,政府的一眾推銷員擺出一副理直氣壯的姿勢,說立法是天經地義,而且不但無損市民自由,還因為對原有法例,清晰定義而擴大自由。但近日,上至錢其琛的「有鬼論」,下至譚惠珠的「不配做中國公民論」均在顯示特區政府的如意算盤再一次失聲,打不響。
所謂「心有鬼」其實是「心有愧」,在中國近代史裏究竟是國家有愧於人民,還是人民有愧於國家?不提國共內戰、反右、大躍進、文革、六四這些對人民造成重大傷亡的事件,就談開放改革的風光吧!加州大學教授DorothyJ.Solinger的新著《ContestingCitizenshipinUrbanChina》談的就是開放改革年代出現的「盲流」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在中國佔了百分之七十的人口被國家認為不配做中國公民。
這百分之七十的人既非作奸犯科,更不會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他們只是在農村居住,沒有擁有城市戶口的農民。當他們離鄉別井到城市謀生時,他們的社會地位連本港的外籍傭工也不如。由於沒有戶口,他們不能使用城市居民享有的福利,他們連二、三等公民也不配,他們只是四處亂竄的盲流。
Solinger引用了一句國內的順口溜:「寧要市區一張床,不要郊區一棟房」來說明城鄉之間的巨大差距。認識國內政經發展的人應該知道,城鄉差距很大程度上是中共政策造成的。雖然中共靠「農村包圍城市」的策略取得政權,但權力在手時卻不惜人為地抬高工業產品的價格和壓低農產品的價格來進行資本累積,發展工業。
當然,城市和鄉村之間必定有差距,城市的很多設施,鄉間是不可能有;但城鄉之間最大的分別是城市人口集中,資訊發達,一旦發生事故,消息很快傳播,而且很可能引致廣泛不滿,甚至動盪,威脅政權;鄉村則不會出現這種危險情況。因此,榨取鄉村資源,籠絡城市人口是中共的不易法門,文革時的上山下鄉無非是把城市的待業青年輸到鄉間。改革開放帶來一個個現代化城市,但農民問題卻一籮籮。
不過城市人享受其他人沒有的公民權利之餘卻要聽教聽話,不能有異議,這是做中國公民的代價。問題是甘心付出這種代價的中國公民卻剝奪了為數達七、八億的農民成為真正的中國公民的機會。因此總會有人良心上過意不去,感到心中有鬼。
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人不是全都知道做一個中國公民就要犧牲兩、三個人做不了公民的辯證關係。但願他們心中都有鬼,把反對立法變成一場反思國家意義和中國公民境況的文化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