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若涉勒索易追究

律師:若涉勒索易追究

不少人均贊成女星應勇於面對裸照被刊事件。律師黃國桐昨日在電話中說:「件事隔咗咁耐,佢去報警嘅話,只要警方受理就得,刑事案係冇時限,但要阻啲相刊登,就要以足夠理由向高院申請,話啲相對佢構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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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謝偉俊則表示,從刑事及民事的角度上,女星即使站出來亦較難追究責任,除非在刊登照片前,曾有人對女星作出恐嚇,情況則會不同。
謝偉俊昨日在電話中說:「個女星出嚟面對呢件事,搵警方重新開番file,都要睇下有冇新嘢跟進,當年佢報完警,後尾件事都不了了之,喺法律上嚟講,好難向本雜誌攞資料來源,亦好難喺刑事上追究,警方要雜誌講出供相者,除非係最近受害者本身曾經受過恐嚇或者勒索,有呢啲成份,警方嘅權力就大啲,同案件有關就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