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明年元旦起實施政府資訊公開規定,規定政府要將不涉及個人私隱、商業秘密及國家機密的政府資訊,全面免費公開,以增加施政透明度。若政府部門故意隱藏或虛報資料而造成市民受損的,將受懲罰。
該份名為《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政府規章,規定廣州市政府各部門須向外公開的政府資訊,包括政府重大決策、財政、人事和行政等四大範疇。規定中沒有列明、而法律又沒禁止公開的資訊,市民亦可申請索閱。
不過,若按廣州市新規定,有關的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等,則一律不予公開。
規定定明,廣州市政府須依合法、及時、真實、公正、利益平衡和不收費等六項原則,公開這些資訊。
新規定並同時確立社會諮詢制度,要求廣州市政府在推行各種政策前,有關政府官員須圍繞有關決策和工作部署,推動各界討論或舉行聽證會,保障個人知情權之餘,亦增加施政透明度,以便市民監督政府。
廣州《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