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局長到城市大學解釋基本法二十三條之下的七宗罪,受到學生的噓聲,受到名嘴黃毓民的挑戰,她依然洋洋自得,她說港人支持二十三條的比反對的多,她有條件有理由理直氣壯,她更出言揶揄民主黨並無反對立法之意,只是希望有一份白紙草案修修補補一些可能影響他們的法律字眼而已。
跟很多朋友談過,大家有些看法一致,中央與特區政府立法之意甚決,而港府現時操控了立法會,民主派根本是束手無策。這些政客一如以往,會做足表面的抗議工夫,開記者會啦,簽名運動啦,示人以弱的遊行啦,然後在立法會咬牙切齒的罵,就算是交差了事。他們永不會承諾的,是法例通過了之後,他們會做甚麼!
因為他們不會做甚麼對着幹的行為。挑戰惡法的行為,只是四五行動這個另類團體曾經做過,身嬌肉貴的議員當然不會做。報紙不敢再登的敏感新聞,民主黨的黨報可否承諾一定照登?當網上言論開始被調查之時,民主黨可否保證提供網上討論區,置惡法於不理?
最少作為一個小小文人,筆者今天敢說的話,明天惡法通過之後,筆者只會更激,不會有半步的退卻,否則無以對自己的良心,亦請讀者代為監察,看看筆者說得到亦能否做得到。君子矜而不爭,我自有自己的標準,筆者深信的是只要有浩然正氣,惡法與邪惡力量會忌你三分,惡法其實沒有甚麼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