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以近二萬元的月薪聘請保安助理,薪酬比新入職的警員還要優厚。人事管理顧問認為,如此薪酬屬偏高水平,因立法會保安助理的工作範圍和危險性都不及警務人員,人工也比私人保安公司的護衞高出很多。 記者:陳沛敏
立法會秘書處近日在報章刊登廣告,招聘保安助理,入職條件只需申請人具良好教育程度,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但沒有具體的學歷水平要求,任職政府紀律部隊十年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見表)。
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立法會現有一名保安主任、兩名高級保安助理及二十一名保安助理。今次聘請一名保安助理,是填補人員離職空缺。至於如何釐定保安助理的薪酬水平,發言人解釋是根據政府的薪級表制訂。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劉錦華接受查詢時指出,過去有不少提早退休的警務人員,退休後到立法會擔任保安人員的工作,由於他們擔任這工作後,須暫停支取退休金,為吸引他們入職,立法會保安人員的薪酬水平會較私人機構的稍高。但他承認,近年已較少退休警務人員轉到立法會工作。
合眾人事顧問總經理蘇偉忠回應時指出,立法會以近二萬元的薪酬聘用保安助埋較私人市場為高,即使是有十年紀律部隊工作經驗者,若任職私人保安公司,也未必可獲二萬元的薪金,而且其工作性質和危險性也不能與警務人員相提並論。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認為,保安助理工作不單是保安,更要接待特首、高層甚至外國的使節,入職要求較警員更高,薪酬水平合理。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總幹事王英瑜指出,以私人機構的薪酬來說,需要紀律部隊經驗的,月薪多數都逾一萬元;至於其他保安員,月薪約七千多元。由於有關職位列明有十年紀律部隊經驗者優先,因此他認為該薪金並不算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