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宗「桃色」勒索案的男主角身份成謎,高等法院法官昨正式頒令,不准披露受害富商的名字,以及任何可將他辨認的資料,更頒令以「X」代替他的真名字。
主控官昨向法官指出,早前受害富商曾透過律師,致函律政司,要求不公開他的名字,律政司已回覆,表明律政司不會基於受害富商的個人特別利益、地位及他在商界的知名度等,而向法庭作出該項申請。故此,昨日的申請,只是基於司法公義。
不過,該禁令實來得有點遲,因為該案去年六月在裁判法院提訊時,法庭並未有頒令,故其名字早已披露,直至同年八月二十三日,裁判官才應控方申請,頒令不得報道受害人之名字。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