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某女星被迫拍裸照,而其裸照又被雜誌刊登為封面,律師謝偉俊昨日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此照版權有很大可能歸拍照之匪徒所有,故受害者也難以追究。 謝偉俊說:「個受害者有冇報過警,同張相被刊登係冇關係,版權分分鐘歸匪徒所有,呢件事若果係即將或者審訊中,會影響裁判又唔同。但𠵱家係未正式入司法程序,張相不雅淫褻就有可能告得入,就算𠵱家受害者報警都唔夠法律基礎,除非有新罪證,冇民事基礎又出唔到禁制令,登呢張相喺道德上唔啱,法律上就阻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