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八歲青年疑服食「K仔」毒品後大失常性,在黃大仙地鐵站攀爬列車車頂,但觸電跌落軌後狂奔至樂富車站,地鐵職員及警員趕往制止,遭遇反抗襲擊受傷。被告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襲警及拒捕等四罪,並承認在家中藏有逾千克大麻作販毒用,共被判監禁七個月。
被告黃偉明,二十八歲,任職司機,有七次案底,其中一次與暴力有關。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從事運送蔬菜工作,月入一萬元,與家人同住,需要照顧六十五歲的母親。他與前妻育有一名八歲大兒子,每月會支付三千元贍養費予前妻。事發當日他找前妻要求復合,但不得要領,友人開解他時遞上啤酒,他飲後神志不清,警誡下表示受氯胺酮毒品影響。
大鬧地鐵站的案件,發生於本年七月一日,被告在黃大仙地鐵站突然攀爬上車頂,但觸電跌落路軌,卻未有罷休,沿地鐵路軌一直狂奔至樂富車站,地鐵職員及警員制止,但遭被告反抗所傷。
至於被告所涉及的販運毒品案件,則發生在本年七月二十七日,警方在被告太子道西的寓所內,搜獲逾一千克的大麻毒品。
案件編號:KCCC16074/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