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華老師上星期六在《明報》專欄,引述《清稗類鈔》一則雍正軼事,實在讓我長了見識。
那故事說雍正還是皇子時,曾微服到杭州遊玩,有天碰上一個書生在那裏賣字。他把「秋」字寫成「」,左右兩邊對調,說是師法名帖。後來雍正當了皇帝,見書生考進了翰林院,就特意召見他,把「和」字寫成
「」,左右兩邊對調,問他是甚麼字。書生說字寫錯了,雍正笑而不語,下詔命他到杭州舊日的湧金門去,再賣字三年。我說雍正罰他罰得對,罰得好。
「」就是「和」,《說文解字》把「和」字歸入「口」部。唱和用的既是口,「和」字從「口」,合理。只是今天我們把「」當作異體字,而以「和」為正字而已。書生不識字,雍正罰他賣字,不過希望他再用功讀書。
而今司徒華老師反而說,雍正小器,怪書生不認得他,所以罰他去再賣字三年。又說雍正好賣弄,以不能調換偏旁的「和」字,故意去難倒書生,是賣弄見識,賣弄權力,這樣的皇帝實在可怕云云。我說賣弄見識,可怕的,卻恐怕是分不清左右偏旁的教師。
由這則軼事正可見,雍正學問不光比書生好,也比司徒華老師好,起碼他對文字學有認識,活在今天,夠格當教育學院的院長。我說那些經常搞不清偏旁的「偏旁派」,該以這則雍正軼事為鑑,多讀書,多認字,少放屁。
司徒華老師,我是雍正就準罰你停薪留職,讀《說文》讀三年,才讓你恢復教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