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年前在大家樂深水埗順寧道分店任職的女主任,被指派送飯盒到一幢六層高的中學,疑因提着兩箱重約一百二十磅的飯盒上落樓梯派飯時,弄傷頸項及右肩,傷及交感神經,昨於高等法院興訟向大家樂索償,索償額約為二百多萬元。
原訴人李國露,現年五十一歲,被告公司為大家樂集團有限公司。律師在開案詞稱,事發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原訴人上班僅兩個多月,由於校舍沒設電梯,她與一名女同事,一前一後提着兩箱飯盒,徒步上落樓梯派飯,而她位處下方。其間她曾要求休息,但女同事稱須趕及公司送外賣的時間表而加以拒絕。
原訴人在庭上表示痛楚已遍及半身,影響活動能力,有時甚至要勞煩丈夫幫她洗澡,話畢一度忍不住落淚。
原訴人事後求診,發現頸、右手及肩膊受傷,更傷及交感神經,三年來接受物理治療。醫生報告顯示,原訴人「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的程度,達百份之七十五至八十。基於原訴人被要求搬運重物和趕及外賣時間表,加上盛載飯盒的膠箱不設手柄,律師認為大家樂需為她的受傷負責。
原訴人回應代表大家樂的律師盤問時表示,受傷前曾向上司反映不勝負荷送飯盒的工作。她指雖然最初只有手及肩受傷,但因傷及交感神經,受影響範圍現已遍及半身,連背及腳部都感痛楚。
案件編號:HCPI80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