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與中建電訊主席麥紹棠的官司原定於今天開審,但雙方最終和解收場。因為華仔已賣身給林建岳的寰亞公司,以換取林建岳為他付五千萬現金給麥紹棠的中建電訊公司。
劉德華與中建電訊老闆麥紹棠同是天幕公司股東,原本兩人十分友好,但早前因各自的權益問題鬧翻,當華仔要入稟向天幕公司追討千五萬欠薪時,麥紹棠亦以中建電訊作為天幕股東的身份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華仔演出,訴訟定於今天聆訊。
但事件在開審前終露曙光,華仔與麥紹棠已簽訂和解書,但華仔亦要付出沉重代價,因為他要賣身給林建岳的寰亞公司,以換取林建岳為他付五千萬現金給麥紹棠的中建電訊公司。
華仔今次能夠與麥紹棠和解,除了要多謝林建岳外,成龍亦是關鍵人物。據知情者透露,上周在林建岳安排下,曾邀請成龍和麥紹棠一起出席一個飯局,結果成龍真的說服了麥紹棠接受以五千萬現金和解此事,不過據悉此筆錢實際是由林建岳支付,因為華仔與寰亞將會簽三年十部的獨家片約,以後任何公司想找華仔拍片,相信都要同寰亞合作。
記者昨日聯絡了林建岳,他說:「其實件事一定唔關成龍事,至於傳聞話我畀五千萬幫華仔解決呢件事,而華仔簽畀我公司,喺呢一分鐘未係事實,所以暫時唔想答住,不過喺佢哋(華仔和麥紹棠)和解咗件事後,我係好願意同華仔長期合作。」至於中建電訊的發言人張小姐則說:「件事由律師處理緊,現時冇嘢可以回應。」
華仔成立天幕公司已超過十年,當年他成立此公司是為了拍有誠意的電影,但不知為何他卻經常被該公司拖累,而天幕亦蝕了幾千萬,華仔更被迫與台灣的片商蔡松林簽賣身契,專為蔡松林的學者電影公司拍片,想不到幾年後華仔又走回這條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