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保密被捕 要求司法覆核<br>曾遭扣查大律師挑戰警權

堅持保密被捕 要求司法覆核
曾遭扣查大律師挑戰警權

【本報訊】大律師彭耀鴻不滿警方因他拒絕披露與客戶的會面內容,將他拘捕,彭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權,昨在高等法院審理,代表彭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律師履行職責也會被捕,令人不寒而慄。 記者:梁偉強

警方是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甲款,指三十七歲的彭耀鴻雖然有理由懷疑客戶處理犯罪得益,卻知情不報,彭一度被捕候查,今年七月接獲警方通知,調查已畢,警方目前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指警非法拘捕
李志喜昨在庭上指出,涉案客戶賣股票籌律師費,將錢存入律師行的戶口,沒證據顯示該筆款項是犯罪得益,況且不能說客戶賣掉股票,律師便要懷疑及不信任客戶,向警方舉報。彭指警方非法拘捕他,要求法庭裁定非法拘捕。李志喜強調,他至今仍不知警方拘捕彭,有何根據,而且彭與客戶會面的內容,有權保密,這樣律師才能獲客戶信任。
李志喜續指,自彭於今年六月申請司法覆核,立法機關已修例,闡明律師毋須披露任何受專業保密權涵蓋的事,但明年一月才生效,故希望法庭仍在現階段頒布聲明,確認此事,讓法律界人士有所依從。
律政司代表白孝華強調警方合法拘捕彭,並指重點不是彭知道甚麼,而是在於警方產生合理懷疑,是掌握了甚麼資料。

警稱涉洗黑錢
本案源於中國銀行開平分行前行長許超凡涉嫌詐騙中銀六億元,並將款項轉帳至堂兄許日成夫婦在本港的公司戶口。許日成夫婦涉嫌洗黑錢被捕,去年十月聘用彭耀鴻,許日成為籌律師費,變賣股票,存入律師行的戶口,後來警方到彭的寫字樓將彭拘捕,並撿走文件。李志喜昨指警方當時發出的新聞稿,指彭等三名律師因涉嫌洗黑錢被捕,其實應改為「三名律師因履行專業職責被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13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