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霆鋒頂包案下周五覆核

謝霆鋒頂包案下周五覆核

【本報訊】人氣歌手謝霆鋒於今年三月撞車後,讓司機成國定「頂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及犯了原則性錯誤,申請覆核,法庭已定於下月八日(即下周五),處理律政司的覆核申請,屆時謝霆鋒需親自出庭。
此外,謝霆鋒因涉及兩宗超速駕駛案,將分別於後日及下月十一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受審。
代表謝霆鋒的律師張雅棣昨回應本報查詢時說,他們的律師行是在昨日下午四時半左右,才收到法庭的通知,暫時未通知謝霆鋒。雖然覆核聆訊已逼近眉睫,但謝霆鋒仍會繼續履行法庭所頒的社會服務令,不會有影響。

仍履行服務令
其實謝霆鋒仍未開始做社會服務令,張雅棣拒絕透露謝霆鋒的「第一次」在何時開始,至於謝霆鋒仍要履行社會服務令,是否為了令裁判官在覆核時一併考慮,張雅棣說不是。
被問及若裁判官改判謝霆鋒入獄,會否申請保釋,等候到高等法院上訴,張雅棣則反問記者:「你話會唔會?」至於若裁判官維持原判,張雅棣表示控方亦有權向高院提出上訴。
至於覆核程序,張雅棣說,當日會由控方代表,先行就判刑過輕及原則性犯錯,向裁判官陳詞,謝霆鋒一方仍是原班人馬應戰,即由「金牌大狀」清洪,夥拍大律師陳德立及傅昶生。

判刑惹起爭議
司法機構發言人昨日表示,西區裁判法院已於昨日通知控辯雙方,下月八日早上十一時十五分,由裁判官衞以寬處理有關覆核申請。
二十二歲的謝霆鋒於本月二日被裁定罪成,還押壁屋監獄十四天,裁判官衞以寬於本月十六日判謝霆鋒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案的成國定及劉志偉分別被判囚四個月及六個月,判刑惹起公眾嘩然,普遍認為判刑過輕,律政司亦認為判刑過輕及原則上犯錯,遂於上周一致函要求裁判官覆核判刑。
案件編號:WSCC926/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