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今年年初增加雞場的衞生條件規定後,七月時發現約有二十間雞場未能符合要求而被警告,其後已有十多間作出改善,但仍有四間雞場場主因無意作出改善而被吊銷牌照,然而該些雞場均屬小型雞場,目前均已沒有飼養雞隻。
漁護署署長陳鎮源昨日出席一場合時表示,該署年初要求全港雞場增加衞生措施防止禽流感,如設立消毒設施、把飼養區與廢物區分隔等,但至今年七月,全港一百五十個雞場中,仍有二十多個無法達到要求而被警告,其中十四個雞場上月已能作出改善措施。
由於餘下八間未有作出任何行動,其中四間更已被取消牌照,另四間仍在申訴期內。此外,當局正與雞農商討抽取部份雞隻的銷售額,成立保險基金,日後若發生禽流感事件,可由基金撥款賠償,但商討進展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