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又飛到美國,唱衰香港。說句喪權辱國但卻是事實的說話,全香港的反二十三條惡法力量合起來,一齊努力反對,董伯亦只當你們是噪音,中共更只視為一小撮反動力量的垂死掙扎,不會理會,但老美一出聲,多少生效。這是說,大眾幾努力反對的效果,是不及李柱銘到美國、到歐洲,唱一唱。
可悲嗎?可恥嗎?又是誰的可悲可恥!
李柱銘並不是有甚麼理論水平的人,打從他參政的一天開始,他就深信借助英國人、美國人的力爭民主,是省力效大,符合成本效益的一回事。除了選舉時刻到街上走幾回之外,他不會學馮檢基或陳婉嫻一樣天天到基層做個案,一票一票地爭取,為民主而播種。他有他的角色,他就是他的一套:精英主義,簡單的民主原則,上流社會階層的小圈子活動,甚而是國際活動,四両撥千斤,民族主義者恨得咬牙切齒,他一於少理。
大眾永遠可以在他面上看到自鳴得意的笑容,董伯對他怒斥,他笑得更為得戚;小文棍天天罵他漢奸賣國賊,他可以完全當無事,他永遠是高票當選的議員,當然不必對小文棍賣帳。
筆者不是要歌頌李柱銘這位淺薄的香港民主之父,只是說事物人物的存在有其理由。他的我行我素風格,只是大律師的職業病,但神奇地獨立存在於中國人的政治文化之中,亦是異數。李柱銘與各國領事館特別是美國領事好Friend,係事實,說他賣國的人,卻從來拿不出實證,那麼他的借助外力,其實比孫中山差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