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視野:避法例束縛謀私有化

國際視野:避法例束縛謀私有化

美國企業會計醜聞,除揭發人性貪婪和醜陋的一面,同時亦暴露出某些監管漏洞,實有必要進行修改。有關當局其實已制訂部份收緊公司法例、會計守則及披露法則等,可望在短期內實施。
然而「一例出、一弊生」,剛於今夏通過的沙賓—奧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中,除執行董事要對公司帳目(是否正確)負上責任外,還要求公司須增加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以符合監察及平衡作用,獨立董事必須了解公司業務狀況和要有承擔。
如此一來,對大企業影響可能不大,但對小型上市公司之支出相對大大增加,何況公司還須負擔保險公司坐地起價之董事責任保費;此外有多少人願意擔任獨立董事這個角色,縱使願意,在衡量風險價值上,細公司是否要付出更多?
據紐約傳媒透露,為避開嚴謹的法例束縛,目前已有多家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小型公司正考慮進行私有化,部份已正式接觸其財務顧問和律師商討事宜。

小公司困難增加
事實上收緊法例,在某程度上有助股市運作更健康地發展,同時亦能重建投資者信心,大部份上市公司表示歡迎和殷然接受。不過對於股票欠缺流通量,成交量低、資金短絀及集資困難的小型公司來說,增加額外負擔,甚或動輒得咎,無疑迫使他們不能不設法另謀出路,上市興趣退卻,不難理解。
美國管理私人資金的投資基金多的是,部份正積極尋找「獵物」,據聞有約1,000億美元的私人投資基金在虎視眈眈,或正是好時機為雙方──委託者和經營者安排「出路」。
王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