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人跳樓漢或囚終身

迫人跳樓漢或囚終身

【本報訊】案底纍纍花名「炸雞」的暴力青年,因教唆疑遭其強姦的十三歲少女跳樓自殺判監五年;警方在他刑滿後控告他四年前因遷怒死者的十五歲女友人,虐打、迫飲「藍威寶」及以殺蟲水噴頭等毒招虐待,更迫她「跳樓死」,幸該女友獲救。

防再干犯暴力
高等法院法官阮雲道表示,本案涉及嚴重暴力,極關注「炸雞」會否繼續對公眾構成嚴重危險,考慮判處終身監禁,故押後下周五宣判,待控辯雙方作陳詞。
二十六歲被告黃智偉,承認企圖謀殺罪。據心理報告,專家指被告心理變態,為人不負責任,有不尋常侵略性,有危險在將來再干犯暴力事故。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自少缺乏父母監管,受不良分子影響。
案件編號:HCCC40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