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書簡:梁愛詩太過荒唐 - 王丹

王丹書簡:梁愛詩太過荒唐 - 王丹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經常喜歡做豪爽性發言,人有個性如此,外人也不好說甚麼。不過,話要講得有道理,才能讓個性彰顯得好看。然而,梁愛詩近日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問題的言論讓人看得實在是只有搖頭而已──你就是勤奮地去找,也找不到這麼荒唐的言論。
就不要提她那句著名「(記者)不說資料怎麼來的,就是偷」的判斷的荒唐了,至少她還有勇氣公開說這麼離譜的話,也夠讓人開眼界的了。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下面這一番話:「我們的責任是令人明白,這張刀(現行的官方機密條例和未來的顛覆罪立法)與你無關,但你要知道它是甚麼模樣,知道法律範圍。」這叫甚麼邏輯呢?既然與我無關,憑甚麼我要知道它甚麼模樣?梁愛詩是想說二十三條立法即使制訂,也不會被用來壓制香港的自由與法治。問題是,那你還制訂它幹嘛?一個法制訂出來,卻被立法者對着老百姓說,這個法「與你無關」,你說這不是窮折騰嗎?

言論自打嘴巴
香港經濟衰退,民怨載道,她不去忙着「拼經濟」,認準了「與你無關」的法律去制訂,這不叫荒唐,天下就沒有荒唐這種事了。
談到台獨,梁愛詩的說法就有點令人同情了,因為她完全是在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她一邊廂說:「如果有人在香港提出台獨,未直接或間接涉及武力、暴力或嚴重非法行為……將不以刑法處理。」另一邊廂卻又說:「任何人或勢力,教唆台獨的話,必受起訴。」拜託,教唆行為不涉及武力或暴力,這個道理梁愛詩總應該懂吧?可是剛剛說了只要不涉武力或暴力就不起訴,一轉頭就表示哪怕僅僅是「教唆」也要起訴,她到底要說甚麼呢?這個謎恐怕請多少語言學家也解釋不清,恐怕只有留待後人考證了。
香港有這麼一個律政司司長,會讓人覺得香港的基礎教育水準有問題——如果梁愛詩是在外國接受教育,我願收回上面這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