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已就《基本法》二十三條如何立法提出諮詢文件,由於有關立法影響深遠,本版特就此設立一讀者討論專區,歡迎讀者就文件提出意見。
黃俊邦
二十三條已經進入三個月的諮詢期,政府展示之立場,再也鮮明不過,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及特首董建華先生,先後發表多項維護二十三條之言論,最突兀的是特首在國慶酒會上,表示二十三條諮詢推出以來收到正面的意見,好像完全聽不到社會上龐大的反對聲音,看來二十三條在假諮詢過後,將會在保皇黨佔優下的立法會獲得通過,香港的國際形象及地位,看來會進一步降低,市民所應有之公民權,將會被進一步削減。
西方國家有類似二十三條之條文存在,確為事實,然而,西方國家對於政權及國家主權有明確劃分,國家主權乃一國之獨立自主,以憲法為最高精神原則下的完整國家。而政權則是當政的政黨或聯盟,就以美國為例,國家最高權威乃美國憲法及美國獨立宣言,及其在聯邦制所維繫下的一統國家,政權則在於總統喬治布殊及其共和黨手上。由於國家及政權清楚地被劃分,類似二十三條之條文在美國,能夠得到正確的使用。
同樣的情況,在中國會是甚麼樣子呢﹖中國在國家主權及政權上,沒有任何清楚的劃分,黨即是國家,黨利益即是國家利益,黨機密即是國家機密,在黨國等同下,這些如二十三條的叛國條文,只會被當政者用為打擊反對派之工具,反對共產黨統治的中國人,大部份都愛中國,他們只是希望政權易改,能為中國帶來更大的進步,他們為何會被指叛國﹖因為中國乃黨國等同,在西方國家,這樣的反對政權的行為只會被視為政治的一部份,而非叛國。
特區政府官員常以西方國家有同樣條文為理由,指出香港亦有必要立法,然而,從最根本的黨國分立的原則上,已經有差天共地的分別。
二十三條這樣的條文,在中國,只會是當政者維持統治的手段,在民主政府中,人民可以透過投票,去更易政權及改變統治者,執政黨的改變對國家安全、穩定,完全沒有影響,在中國,人民沒有權利去改變政權,或是表達其意願,政府就是唯一權力點,有甚麼途徑可以改變﹖如果等不及現有政權進步,只有革命一途,歷史上的政權轉移,如清朝的例子已經清楚地告訴我們這個事實,一個專政的政府如何去維持自己的統治﹖只有一個方法,打擊異己﹗
一國兩制,甚麼應該被包括在「國」字內呢﹖黨﹖現有的中國統治政權是被包括在國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的,中國與西方在國家上定義不同,條文應用便謬之千里,香港不對二十三作更詳細的條文解釋,難讓香港人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