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涉嫌酒後駕駛撞車,妻子頂包認作司機,夫婦倆於今年六月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各判囚四個月,男被告並就血液含酒精超標判罰款五千元。二人不服提出上訴,法官高嘉樂昨裁決指出,原審時控方沒有披露證人有盜竊案底,且證供矛盾,對上訴人並不公平,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兩名上訴人為夫婦,陳志威,三十二歲,裝修判頭,羅慧敏,三十一歲,家庭主婦,育一名孩子。案情指出,撞車意外發生於深水埗通州街與東京街交界,陳駕車與另一部車碰撞。其後,蘇姓司機以控方證人出庭作供謂,當時目睹陳從司機位走出車外,其妻其後認是司機。
法官高嘉樂表示,控方證人有盜竊案底,會影響證人的可信性,裁定上訴得直。
案件編號:HCMA655/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