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負債紀錄 官斥存心欺詐<br>女警騙三公司15萬罪成

隱瞞負債紀錄 官斥存心欺詐
女警騙三公司15萬罪成

【本報訊】失婚育有五歲兒子的軍裝女警徐穎儀,隱瞞沉重負債紀錄,分別向三間財務公司借貸共十五萬元,裁判官指被告身為執法人員,擁有借貸經驗,明知申報所有債務不會獲批貸款,故意隱瞞財務情況,裁定三項欺詐罪名成立,案件押至下月六日,待感化官報告判刑,或會考慮判被告監禁。
裁判官阮偉明指出,被告於案發時包括私人借貸、信用卡欠帳及循環貸款的總還款額,每月約近三萬元,遠超實際收入。被告身為執法人員,擁借貸經驗,明知申報全數借貸,將不會獲批借貸,故意隱瞞部份財務紀錄,肯定被告並不誠實,更假稱家人幫助還款,顯示擁有足夠還款能力。
律師求情時稱,被告現年三十一歲,於九三年結婚,去年離異,撫養一名五歲兒子,前夫每月只給予三千元生活費,現與子同住公屋單位,月入二萬多元,希望法庭考慮此案罪責較輕,只是沒有申報全部資料。

警員破產數升
隸屬西區警署軍裝巡邏隊的被告徐穎儀,於前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先後向三間財務信貸公司申請借貸共十五萬元。
警方資料顯示,前年被判破產的在職警員共八十三人,去年數字升至八十五人。
案件編號:WSCC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