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注於以事件主導為策略的對沖基金,通常會使用多種策略來擴闊投資範圍。由於它們之間未必具有相互關係,故此究竟以單獨形式抑或綜合使用,需視乎箇中「套利把握」作為首要考慮基礎。
除了上期提及的併購套戥外,投資於財政出現問題的企業債券,也是另一項主要對沖策略。由於這些證券多是一些財政欠佳、瀕臨倒閉或破產邊緣企業的債券、股票或交易請求權,許多持有這些項目的投資者。在不利企業的消息連番傳出後,大都不願意承擔潛在的風險,因而大舉拋售。此外,許多機構投資者及退休基金亦基於投資契約不允許持有及購入低於某投資評級的債券,故亦不會理會企業真正的投資價值而悉數沽出手上貨源。故此,對沖基金經理便會先行評估企業面對的風險狀況,看看應否人棄我取,以大幅折讓價格買入相關的債券,甚至沽空該家企業的股票,冀能左右逢源,牟取合理利潤。
尋找問題企業陷入危機的根源,乃此類基金的首要任務。不少企業債務纏身,原因不外乎由過度擴張、捲入法律訴訟及管理不善引起,但其主營業務仍有發展空間。對沖基金經理便會衡量企業證券現價,並與其抵押債務價值作出比較,後者價值愈偏低,吸引力便愈大。所以個別資產值較大的基金,甚至不惜直接投資,購入足夠比例的問題企業債券,以便取得債權人委員會席位,務求有權參與重組計劃過程。當該企業走出破產邊緣,伸手扶持的基金也可享有直接的資本權益。結果當然須視乎其他債權人的數目分布、債務架構及企業重組所需的時間及資產分布。此外,部份對沖基金亦會視乎此類企業債券和國庫券之間的差價,從而發掘短暫的投資契機。由於這類對沖基金經理較少運用槓桿投資,故其價格波幅屬於合理偏低。
黃敏碩
亨達投資研究聯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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