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痛六年說話難 忘記母親女兒名<br>中巴車禍失憶漢索償900萬

頭痛六年說話難 忘記母親女兒名
中巴車禍失憶漢索償900萬

【本報訊】一名技工於六年前經歷一場嚴重交通意外,由於大腦受損,令語言能力盡失,記憶力亦出現衰退,不但將往事及意外經過忘記得一乾二淨,甚至連母親、胞姊及女兒姓名都忘記。現由母親代為入稟,向中華巴士公司及肇事巴士司機索償,現先追究意外責任,據了解,索償金額約為九百萬元。 記者:羅宇光

原訴人蕭亮聲年約三十多歲,步伐比較緩慢,昨日由母親及胞姊陪同到庭。
原訴人代表律師庭上表示,交通意外導致原訴人喪失說話能力,但經過反覆練習,近年已可用簡單句子表情達意,但仍不能閱讀,而且每天又被頭痛折騰。由於記憶力衰退,超過兩個步驟的工作都記不起,變相失去工作能力。代表律師稱他現獨居於大埔,雖然勉強可照顧自己,但主要倚靠家人經常探訪代為處理家務。

中巴須負責任
交通意外發生於一九九六年十月六日灣仔軒尼詩道與天樂里交界處。原訴人過馬路時遭一輛巴士撞倒,司機王福榮(譯音)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及裁定罪成,案中指肇事巴士司機因與乘客談話而分神,收掣不及釀成意外。
代表律師認為,司機與巴士公司均須為意外負上責任,索償金額涉及的項目,包括原訴人接受語言治療的醫療費、因意外導致的收入損失,以及聘請家務助理照顧他的開支等。

法官要知病情
雖然原訴人對意外經過已沒有印象,但律師在諮詢法官意見後,仍傳召他出庭作供,讓法官可從對話中了解他的病情。當原訴人被問及剛才午餐有甚麼食物時,他表示記不起。又被問及家庭背景時,他稱早年離婚後,育有一名十多歲的女兒,但卻喚不出女兒、母親及其他家人的全名。
聆訊今於高等法院繼續。
案件編號:HCPI1096/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