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昨日通過,向三間巴士公司批出為期十年的新專營權。雖然政府在批出新專營權時加入五個新增條款,包括要求巴士公司在申請調高及調低票價時,需考慮市民負擔能力,但部份立法會議員仍不滿政府沒有把握機會,直接加入要求巴士公司調低票價條款。
城巴有限公司、龍運巴士有限公司在機場及東涌地區的路線網絡,以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有限公司的市區、過海隧道及將軍澳巴士服務,合共一百二十九條巴士線的專營權,分別將於明年屆滿。政府昨宣布,城巴及龍運巴士的新專營權將由明年六月至二○一三年五月一日,而新巴則由明年八月至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政府在批出新專營權時加入五項新增條款,包括規定專營公司在投資證券或在巴士上安裝設施時,需先得運輸署署長同意;在調低及調高票價時,則要考慮市民負擔能力及公司經營情況等因素。
但民主黨發言人鄭家富批評,政府是次批出新專營權時失諸交臂,未有把握機會加入要求巴士公司調低票價條款。他指出,現時巴士每公里收費由三毫至八毫不等,政府卻沒有要求巴士公司訂定每公里收費標準,或要求徵收分段收費,白白錯失良機,「巴士公司唔接受減價條款,咪冇專營權囉!」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劉江華也認為,在市民負擔能力的大前提下,政府應利用新增的調整票價條款,直接與巴士公司商討,啟動調低票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