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員控聖保祿歧視

文員控聖保祿歧視

【本報訊】聖保祿醫院文員指稱於九八年三月接受心臟病手術後,院方以健康理由,編配他返較差的工作時間,還要同一時間兼顧兩個部門工作,與女同事有別。文員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後卻遭解僱,故昨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聖保祿醫院及該院的行政經理傷殘及性別歧視,要求索償及道歉。原訴人楊忠偉(譯音),答辯人為聖保祿醫院及該院行政經理楊彥林。
原訴人指,院方是因為他的傷殘及性別,才編配他返與女同事有異、較差的工作時間。他向平機會投訴後,對方不肯和解,還報仇將他解僱,冤枉他與修女爭吵和辱罵修女。他遭解僱至今仍失業,一直靠借錢度日。
案件編號:HCA396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