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指線人食兩家茶禮

警長指線人食兩家茶禮

【本報訊】警方線人涉嫌參與「大龍鳳」一案,跟被告接洽的警長昨日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時稱,指被告隱瞞收過控方特赦證人D123六萬元。
四十一歲被告莫韋強昨日在自辯時表示,他只是假裝參與「大龍鳳」,目的是賺取線人費及向D123報復。
但被告又承認除收了警方約一萬元線人費,亦收過D123六萬元,他將一半給了巴基斯坦籍人士Tiger,託Tiger找一名外籍戲子,假扮帶家。
案發時,隸屬毒品調查科警署警長何長添(譯音)表示,被告從沒提及收過錢、聯絡Tiger及招攬戲子等事,被告給他的印象,純粹是知道有此宗毒品交易,沒有參與。
根據何長添的證供,被告是他的線人,九八年底初次見面,九九年六月二十日被告報料,指一名叫「文俊」的人(即D123),託其友「阿寶」找人販運十公斤冰毒,「文俊」的目的是幫人減刑,而「文俊」曾給錢予「阿寶」。

兩隊員同做一案
同年七月七日,何長添按被告的消息,在尖沙嘴一家賓館附近等候運毒者,卻見到另一隊毒品調查科探員做同一單案,最後另一隊收到消息,指毒品已運到旺角一家酒店,並搜出毒品。
何長添一直以為被告是透過「阿寶」才知毒品交易資料。
案件編號:HCCC419/2001